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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4-10-17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新闻联播):本台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会议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我国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建立。老龄服务体系从城市向农村逐步延伸,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活动设施建设明显加快,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渐浓厚。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人口老龄化进程将加快,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需求将大量增加。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制订并实施好《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老龄事业更好发展,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

     会议确定了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一)进一步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二)做好老年医疗卫生保健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更加注重老年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三)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完善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家庭养老保障和照料服务扶持政策,提倡亲情互助,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四)大力发展老龄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所有的城市街道、社区和80%以上的乡镇、50%以上的农村社区。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社区照料服务,加快发展护理康复服务。(五)加快老年活动场所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增加文化、教育和体育健身设施,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六)完善老龄产业引导和扶持政策,促进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开发。(七)加强老龄法制建设和法律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