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 2014-11-28 04:14
关于各地推广中心规范经营活动的
通 知
(工程2014第2-001号文)
各省、地市、县、区推广中心:
近期发现各地推广中心在会员招募、工程推广、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不严谨行为,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各地工作标准,维护工程形象,特要求各地推广中心按以下规范执行:
- 凡未经中国抗衰老与慢性病干预工程领导办公室授权、授牌的相关机构严禁使用、冒用、滥用工程徽标、文本、资料用作宣传及产品推广;
- 日生系列产品为工程指定推广产品,各推广中心严禁以工程名义推广日生系列之外的产品;
- 各地必须严格会员招募、审批制度,凡不符合会员条件在当地审批的一律视为无效;
- 各地以日生健康家园注册的店面必须完善经营手续,审核讲师讲稿的内容,指导员工进行产品促销时对产品的认识定位。
- 各推广服务中心设立售后监察岗位,及时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切实做到客户投诉的及时处理(尤其是退换货)。
- 各兄弟单位加强交流与沟通。
- 中国抗衰老与慢性病干预工程会加强申请加入工程的企业及健康机构的严格筛选、审查。
即日起,中国抗衰老与慢性病干预工程领导办公室将组成检查组对下辖各地推广中心进行检查,对滥用、冒用、盗用工程相关资料及利用工程名义推广日生系列之外产品的推广中心和个人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报: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工程各部门
发:各地推广中心
中国抗衰老与慢性病干预工程推广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